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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收费"一刀切"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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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无影踪 2007-9-30 11:31:20
南宁市一小区物业管理处执行的电梯收费标准受到了质疑。业主陈女士对物业向二楼住户收取100%的电梯费,以及根据建筑面积收取费用的做法提出了异议。9月29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争议是因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条文对小区电梯如何收费作具体规定造成的。<br>物价:只能靠双方约定<br><br>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周副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没有通过法律、法规条文对小区电梯如何收费进行具体的规定,“只能靠业主与物业部门双方协商”。他补充说,保利凤翔花园的收费情况在市物价局备了案。<br><br> 据周副科长介绍,按有关规定,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标准,分“前期”、“后期”两个阶段。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之前,由开发商确定的物业管理处依据政府指导价和小区实际,分摊到业主头上;业委会成立之后,由业委会跟物业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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