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七条)
来源:《上海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问题解答100问》021-6541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