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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业主自治管理实践的经验分享”对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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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业伟业主咨询 2006-8-31 12:50:41
“香港业主自治管理实践的经验分享”对话会
主办: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协办:
时间:2006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杨树浦路2310号上海知识产权园11楼会议室(近宁武路)
主讲嘉宾: 叶毅明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及社会行政学系副教授 博士 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社会工作) 英国约克大学哲学博士(房屋学) 香港城市大学房屋学硕士课程主任 香港注册专业房屋经理 香港注册社会工作者 主持承担数十项来自国际国内的住房制度、城市管理、社会学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发表论文近五十篇,其中包括上海与香港社会救助政策比较研究。
特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桂 勇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 副教授 博士 倪正茂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上海市政协常委、徐汇区四季园业主委员会委员、前主任 周梅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工作委员会调研员 蔡兴发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黄志华 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特邀主持 陆云龙 解放日报住宅消费 编辑记者
媒体支持 解放日报住宅消费 上海商报 新闻晨报 理财周刊
议程安排: 一、 介绍与会来宾; 二、 主办单位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业主咨询专家刘生敏致欢迎辞;(时间:5分钟) 三、 主题演讲:香港业主自治管理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时间:30~45分钟) 主讲者叶毅明博士,长期在社会学、城市管理、住房制度等领域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同时在实践方面也经验丰富,他是香港房屋经理协会注册物业经理、香港注册社会工作者,同时也是香港房屋委员会的顾问。我们特邀请叶博士为大家介绍香港的业主自治管理实践经验与教训,相信对我们上海乃至全国的业主大会建设有启发作用。
四、 下面请五位嘉宾分别发言,并向叶博士提问交流: 1、 首先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桂勇博士发言。他多年从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基层自治组织的研究,请他介绍一下研究情况;(时间5分钟) 2、 第二位发言者是曾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目前还是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倪正茂教授,他是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上海市政协常委,请他介绍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体会;(时间5分钟) 3、 第三位发言者来自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工作委员会的周梅燕调研员,周女士长期从事法院、检察院、行政以及人大信访办公室的工作,对基层民主自治有长期的调查和研究。请她简单介绍一下上海乃至全国的业主委员会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情况;(时间5分钟) 4、 下面发言的是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蔡兴发,他到协会前是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实践和管理经验是不少的。请他介绍上海市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管理情况,与叶博士交流。(时间5分钟) 5、 最后是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黄志华发言,请他介绍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情况以及社会工作者与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关系。(时间5分钟)
五、 来宾交流互动阶段 交流规则: 1、来宾可以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拿到话筒后才可以发言(原则上讲普通话); 2、先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 3、说明向台上哪一位嘉宾提问; 4、可以简单介绍听讲后的感受或者提问的来历,累计时间不超过3分钟; 5、提前三天提交书面交流论文者,将可能获得宣读论文机会,时间为10分钟。 6、指定嘉宾回答来宾提问,其他嘉宾可以补充或发表自己的看法。(单个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 会议结束阶段 感谢本次对话会的赞助单位上海*******有限公司,下面请总经理***发言。 宣布会议结束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和谐社区发展中心
2006-8-12
联系电话:021-50904115 61211129 小灵通:29599438短信报名:13361871799 电子邮件:savanture@sohu.com传真:021-50904115 联系人:刘小姐 韩先生 本次会议为公益活动。因场地所限,请务必提前预约订位,提前提交书面交流论文者优先考虑。
报名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手机: 单位或小区: 职称/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真: 备注:我提交论文 发言题目 关心话题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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