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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一个策略
在小区工程未全面竣工之前要求暂时降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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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叶金黄 2006-6-30 23:42:02
针对第二次收取物业管理费所引发的讨论,其实核心问题就是业主们普遍感到比较目前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每平米1.9元的收费标准太高,或者说让我们付出这样的物业管理费用却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br> 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客观原因,那就是小区仍在建设之中,环境问题,卫生问题,设施配套问题等等都存在主观上无法克服的困难。这些因素,不仅降低了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水平,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也是摆在物业公司及其上级开发商面前不可否认的事实。<br> 鉴于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业主议事、维权尚无合理、合法的组织形式和操作平台,又面对开发商安置和操控,并非竞争上岗的“首席”物业公司,还涉及维修基金的使用与监督等重大利益问 题。在此非常情况下,要想让实际并无自主权力的物业公司按照业主的意志行事解决许多的问题,几乎不太可能。<br> 面对较为特殊的现实情况,我们应该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所谓:天下难事,行之于易。抓住物业公司及其上级开发商均无法否认的基本事实,坚决要求在小区工程在建过程中,暂时将原定的物业收费水平降低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价位,待小区工程全部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全部到位,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走上正轨之后,再按正常标准收费。当然我们要争取那时的正常标准,应该是经过了已成立的并正常开展工作的业主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标准,他并不等于每平米1.9元。因为,只要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不仅有权要求物业公开有关账目,并有权力进行必要的核查,使收费水平趋于合理,否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并可以重新选择物业公司,到那时一切只因彼一时,而非此一时。<br> 其他问题并非不可提,只是要防止胡子眉毛一把抓,因枝节问题而扰乱主攻目标。比方说房屋质量问题,当然要求按规定维修,服务时间、方式不合适的就要求改进,只是这些问题暂时不与是否缴纳第二年物业管理费用直接挂钩,只作为常规问题提出解决。而对于因小区在建过程物业管理质量水平与过高的收费标准不对称这一关乎所有业主切身利益,物业与其上级开发商也无法否认的问题,就要抓住不放,并将问题能否解决直接作为是否缴纳第二年物业管理费用的前提条件。<br> 为此,全体业主应共同商讨(可采取组织者提出方案各户征求意见的办法)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先派出代表与物业协商,最好能够达成协商方案,不一定非常准确,只求相对合理。如协商不成再用联署签名的方式,将业主的最后方案提交给物业公司,全体业主统一行动,即只按联署方案缴纳物业管理费,否则拒交。我想这样做,事实清楚,有理有节,目标明确,只要业主团结一致还是有可能实现突破的。因为,工程在建所带来的物业管理负面影响也是物业公司方面实行妥协的理想台阶。<br> 问题的存在都应该指出来,盾双方的立场和情势也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估,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的目的,而要解决问题就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我们既不希望自身利益遭受侵害,也不希望自己的家园成为不断争斗的战场。理想家园的建造,往往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智慧。小区全部竣工之前,暂时降低物业收费标准,只作为一个现实的策略,不妨大家斟酌一下。<br> 以上旨在抛砖引玉,欢迎批评指正,共出良策。<br>[/size]<img src="http://img2.soufun.com/bbs/image/bbs/em1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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