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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之风险 盖房子不是捏泥丸
  作者:moonspell 2007-1-31 11:19:12
2007年1月31日&nbsp;9:08  &nbsp;来源:&nbsp;大河报<br><br>▲▲组织者可信度值得商榷<br><br>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个人合作建房最大的问题就是名分问题,名不正则言不顺。如今,郑州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除自我标榜自己有“联盟”、“合作社”、“协会”和网名、博客等“名分”外,在民政部门还没有取得“名分”。<br><br>  某个人合作发起人自曝业内内幕称,据他所知,在郑州,某合作建房的真实发起人为一家报社编辑,让别人跑前台,自己没有露面,他们“连房地产的边都不沾”,怎么能做合作建房?一些人是房地产界的策划人,一些人是律师,一些人是搞贸易的,这些人都没有真正搞过实业。他们说调动数千万元的资金就跟小孩捏泥丸一样简单,这个愿望是非常美好,但是可信度让人无法接受。<br><br>  目前,郑州个人合作建房组织者争着“放卫星”。早在几年前,郑州就有人提出个人合作建房,但都落花流水春去也。现在,这个说自己是郑州合作建房“首创”,那边就有人说他才是“第一”。他们这边说在郑州西郊即将拿到一块地,接着又有人说他们在西郊拿了两块地……<br><br>  个人集资建房不仅没有规模经济及没有专业化分工,而且对于这个分散组织中的许多个体来说,其谈判、签约及监督的成本也是十分高昂的。本来这种成本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价格机制来显示、运作,但是在这种建房联盟中由于组织内的成本过高,肯定会使这种分散联盟的交易成本过高而无效率。<br><br>  合作建房的主体中,购房人事实上扮演着房地产投资人与产品最终用户的双重角色。合作联盟的组织者说白了就是中介商,从合作建房联盟章程上看,“中介商”无非是借此收取会员费、代理费;而开发商则完全<br><br>  是受人之托、单纯负责运用投资人的资金运作项目并最终将产品交付投资人使用。开发商不需承担任何投资风险,也没有了产品销售压力,只要正常履约就可以取得约定的收益——“代理费”。合作建房的参与者承担了所有的投资风险。<br><br>  开发商称,个人合作集资建房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能否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土地市场是透明且平等的,郑州众多开发商拿地屡屡失败,就是一个明证。假使真有人能腾转挪移,从二级或三级土地市场中获得土地,进行自主住宅开发,那么也将不可避免地踏上“准开发商”的路径。当今地产开发已步入“像生产轿车一样造房子”,而集资建房者由于是自发行为,显然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地产项目开发资质。由于事多人杂、组织松散,建成之后在房产转让、楼层分配、资金调度等方面如出现棘手的利益分配问题不可避免,在后期的房产证办理、物业管理等方面变数犹存,而这不能不警戒。<br><br>  ▲▲资金安全必须警惕  <br><br>  郑州个人合作建房是个美丽的“肥皂泡”。这不仅是网友的看法,也是省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赵进京的看法。<br><br>  目前的中小开发商随时有可能被市场淘汰,就是因为资金链受到政策的约束。合作建房也一样需要银行的贷款,银行贷款需要考虑如股东的身份、股东本身的资金实力、项目的可行性以及还贷能力等诸多条件,银行会贷款给合作建房者吗?如果合作建房者没有巨额的资金支撑,很容易导致烂尾楼的出现。<br><br>  资金只有被法律保护时才是最安全的,我们所有的行为只有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进行下去,否则,就会徒劳无功。目前,个人集资建房成员的主体资格不清晰,个人集资建房联盟不是<br><br>  法人,不能追究民事责任,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风起云涌的群众运动,一定会出事的。交钱的购房人面对“黑嘴”会无可奈何,有可能在付出维权成本的同时被司法门槛拒之门外,会成为集资人的一场灾难和噩梦。<br><br>  对一些合作建房发起人建自住的房便宜、无风险之说,相关人士有话要说。<br><br>  某银行一位人士说,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有房地产、工商、税务、建设、银行、土地等众多方面监管。就这,不良的开发商还能带着巨款一走了事,能把各方和合作者蒙在鼓里,何况个人建房联盟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就凭连姓名、操作模式、财务都不敢公开的人,能不让人怀疑吗?如果这些人为他人担保巨额资金,一旦被担保人还不了贷款,这些人还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查封账号,冻结资产,不但房子建不成,有可能把以他们名义组建的公司查封,资金划走。<br><br>  让人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3月,河南万辉置业有限公司蒸发,该案涉嫌骗取银行资金1.5亿元之巨。万辉置业人员集体蒸发,给众多业主带来无尽的灾难。2006年6月,天方置业再爆出惊人骗局,扯出上亿元资金黑洞玩集体蒸发……<br><br>  一位房地产界知名律师说,个人建房联盟章程通过解释权归其所有等方式减轻自己的责任,加大参与者的义务。可以想象,今后即使建成房了,在出现逾期交房、配套设施不到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面积缩水等问题时,开发者会利用各种方法推诿,拒绝承担违约责任。<br><br>  郑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说,房地产界暴露出来的违规现象越来越多。一个违规、违法事件,对一些人来说只是财富的增值,但对受害人来说,往往是剥夺了他们能够健康活着的最低生存条件,现在的违法成本太低了。  □记者程泽运孙斌文 李文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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