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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现在想买车位的业主 谨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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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g0577 2006-10-27 10:23:11
物权法草案今审议 "公共利益"界定亟需走出困境 <br><br>开发商有无权利出卖车位<br><br> [现状]如今城市私车激增,小区车库由于供不应求价格也“水涨船高”,很多业主质疑,开发商是否有权再把车位卖给业主?因小区车位的所有权人归属不明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发表评论<br><br> [草案摘录]第72条第2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br><br> [专家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此前表示,在房地产的买卖过程中,基本上已经把车库、车位的土地买卖的价钱计算到房价中了,实际上业主已经承担了车库的所有费用,所以应该明确维护业主的利益。<br><br>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卢志强(卢志强新闻,卢志强说吧)律师告诉记者,地上车位和地下车库的归属是不同的,由于小区的道路是归业主共同所有,所以车位也应该属于业主所有,但实际上,开发商要向业主收取管理费,这些管理费的性质是什么,该不该收取,收多少合适,在法律层面缺乏明确规定。>>>>>>>发表评论<br><br> “因此,今后的物权法有必要对车位和车库分别作出规定,为日常房产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卢志强表示。<br>http://business.sohu.com/20061027/n246034053.shtml全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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